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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坏蛋必须死(第5页)

陪同杨晶来的叶琳,倒是偷偷跑到陆立臻身边,对他笑着说道:“你骗得过阿姨,骗不过我,茹慕没有和你在一起,你省点心思吧。”

陆立臻认出了叶琳,许茹慕的同学,他很意外,居然有人对他和许茹慕的关系一清二楚。

“这话你应该告诉你杨阿姨,你跑来告诉我,我当是激励……”陆立臻不以为意,反而大方回应叶琳。

叶琳没想到陆立臻居然能那么自信,她也暗暗赞许许茹慕的眼光,这个男人不简单呐。

庭审开始,王金贵被押到被告席上。陆立臻再度看见了他,这次他们是站在法庭上交战了,陆立臻心里的底气占据上风。

辩论开始,被告律师果然拿许茹慕被拐时间作文章,法官让杨晶作证。

“我女儿就是1月20日腊八节被拐的,我早上去庙里求的腊八粥,

她喝了两大碗。我们那儿有句话,过完腊八就是年,可是,她却没能和我一起过年……要不是幸运地被救了回来,可能再也不能和我一起过年了……”杨晶说证言的时候,眼泪不停往下掉。

在场的人无不动容。陆立臻听了,也是心有戚戚,百感交集。

愤怒的情绪告诉他,王金贵是魔鬼!让地狱里爬出来的魔鬼,滚回地狱去。冷静的理智又告诉他,要沉住气,在法理上碾压他,让他罪有应得。

庭审进行同时,许茹慕写了一篇很长的文章,发布在她的微博主页上。那篇文章甫一发布,便因为热度过高致使微博瘫痪,还迅速占据各大门户网站头版头条,在各大论坛、自媒体大V中被广泛转发讨论,成了备受关注的公众事件。

文章标题是《我不是“完美受害者”,但我不可以沉默》:

十年前,我生日那天,凑巧是腊八节,能同时过两个特殊的日子让我很开心。原以为是老天给我惊喜,却不料那天发生的意外,足以改变我的一生!

那天,我被诱拐了。过程很简单:我去上钢琴课,有一对外地口音的看着很朴素的中年夫妇拦住了我,他们告诉我,他们没钱,求我带他们去面店吃面。十四岁的我很天真地信了,我拿着不多的零花钱,准备做一件好事。谁知,我踏进了那个面馆,就再也没能走出去……

如果我可以穿越回过去,我一定要对当时的自己说,不要相信他们,不要善良,不要理睬,要离得远远的,要抓紧时间去上钢琴课。

可惜,我再也回不到过去。事情就是发生了。他们将我按在地上,逼着我喝下不知什么药水,我四肢瘫软意识模糊地被装进了蛇皮袋里,塞进汽车后备箱,之后又辗转上了火车,我像是牲

口一样被转移到了S省。途中,因为我不听话,他们狠狠地打我,我清楚记得人贩子说,只要能生孩子,缺了眼睛缺了胳膊都不要紧。才短短两日,我就离家几千里之外,谁也无法听到我的呼救,我的生命陷入黑暗之中。

他们明码标价,给我标了两万,要把我卖给双龙当地的一个瘸子做媳妇。后来,他们觉得我长得好看,对方应该多给两千块,因为两千块,他们讨价还价……

我是幸运的,我被人拯救了。救我的人是位摄影师,他是冒着生命危险救下我的。当时人贩子发现了他,将他绑起来,准备将多管闲事的他丢进池塘里活活淹死,以绝后患。

我们逃脱了,可更多的人还在遭受着他们的毒手。在犯罪嫌疑人落网之前,他一直在犯罪,一直在买卖妇女和孩子。

拐我的人贩子,他叫王金贵。潜逃十年,参与了十起拐卖案件,在警方的追击下,他终于落网了。今天,我的案子开庭了,我作为原告、受害者,无比期盼人贩子面对最严苛的法律制裁。

我不是“完美的”受害者,我现在过得很好,我好像没有足够的底气对你们控诉我的遭遇。可如果我没有被人救下,我的命运会怎么样呢?嫁给大山里的那个瘸子,被他强奸,为他生下孩子?如果反抗,再被打断腿,戳瞎眼睛?周而复始地怀孕,成为传宗接代的工具?

你们一辈子也不会再看到我,我只会永远待在黑暗中。我对这个世界的美好的全部认知,也永远停留在十四岁之前,以后的生日,我再也吃不到蛋糕,也不会再有机会碰钢琴……我将不再是现在的许茹慕,我只会是个绝望的疯女孩、疯妇人,对这个世界再无留恋,恨不得早些死去……

被王金贵拐卖的妇女,有个智力障碍的女人,她的收买者是有暴力倾向的酗酒男人。买到她后三个月,这个酗酒男活活把她

打死了。她的“丈夫”现在在监狱里关押着,可最早毁掉她的人生的人是王金贵—这个拐卖她的人,他才是夺人性命的凶手。一条鲜活的生命就此逝去,她的“丈夫”也受到了法律的严惩,被判死刑,那么,作为始作俑者的王金贵,不该付出同样的代价吗?

还有个二十岁的女孩,从很远的地方被王金贵以“打工”的名义拐来,嫁给双龙当地一位五十多岁的男子。五年之后,女人的“丈夫”身体出了问题,无法再干重活,女人为了养家,去油漆厂打工,做最累最苦的工作。半年后,她得了淋巴癌,家里没钱给她医治,没过多久,她就去世了。死的时候,她才二十五岁。这不本该是一个女孩最美好的年纪吗?而她,却这样悲惨地香消玉殒了。如果没有被拐,她的人生必然不会这样凄惨。她的生命,是献祭给了这贫苦的家庭,献祭给了这肮脏的拐卖。

人贩子们,沾着人血的馒头,好吃吗?

如果没有被人拯救,我的命运便会同她们一样,或死亡,或残缺不全。有时我会想,在某种程度上,她们代替我受了我该受的苦。可这些苦,本不该是我们受的啊!所有的苦难,都是有人强加给我们的,他们用卑劣的罪恶将我们推进深渊中,再无解脱之日……

当一个孩子、一个女人、一个家庭遭遇了拐卖,那么这个孩子、这个女人、这个家庭就遭遇了灭顶之灾。孩子被拐后,可能以残障的姿态出现在街头乞讨,也可能在偏远的村庄食不果腹,再无改变命运的可能;女人被拐后,被强奸被殴打,生下孩子,最后连同她的孩子一起,屈辱地苟活着;一个家庭迷失在寻找亲人的无望虚途之中,最后妻离子散,家不成家……

这就是拐卖的罪恶,它毁掉了千千万万可爱的孩子,如花的妇女,还有原本幸福的家庭!

我被拐时遭遇的暴力留下的伤病依旧纠缠着我,时时旧伤复

发,严重时有瘫痪风险。被毒打,被虐待,这些真实发生过的惨况,仍时时出现在我的噩梦中,挥之不去。黑夜里,我眼前总会浮现人贩子狰狞可怕的脸,这使我陷入恐慌与不安中……但这些苦痛,相对于自由被人支配,生命被人拿捏,都是微不足道的。

人类最伟大的进化,是自由意志的觉醒。没有人能随意掌控别人的人生,更没有人有资格摧毁一个人的人生。当一个人的性命被某些人用来当作赚钱的工具,像是牲口一样,待宰杀待**,时时陷入死亡的威胁中,身体与意志都被一群不相干的陌生人支配,这跟杀人有何区别?

作为受害者,我为我自己发声,我更为和我有同样遭遇的女人、孩子和家庭发声。没有强而有力的惩罚,就杜绝不了拐卖的暴力犯罪!我愿付出我的所有与犯罪者抗争到底,与邪恶斗争到底。我不会退却一丝一毫。我恳求法律权威,能给予拐卖犯罪以重判,给每一位公民以强大的信心与保护。我在此恳求双龙中院,判处王金贵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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