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给何某,行为被同案被害人陆某发现,为防止许某、陆某逃跑,被告人对陆某实施非法拘禁,并有利用铁锹等工具殴打陆某的行为;被告人对许某进行殴打,致其遭受二级轻伤;
“200X年3月16日,被告人从S省B市以3万元买走林某凤,并以
3。5万元价格转卖给谢某(另案处理),从中获利0。5万元介绍费;
“200X年6月10日,被告人以介绍工作为由,从H省拐走女高中生罗某,以2万元价格卖给张某(另案处理),从中获利1万元。罗某已
于年前病故;
“200X年2月8日,被告人从Z省Q市一建筑工地抱走一女婴,以
1。8万元的价格卖给李某,从中获利1万元。该女婴现在李某家中寄养;
“200X年11月12日,被告人从H省以食物为诱饵拐走李某(有智力障碍),以1万元的价格卖给陈某(另案处理),从中获利0。8万元。李某因长期被陈某家暴虐待,已于200X年2月3日身故。”
……
季昕月所诉的案情,与许茹慕微博中发布的内容竟完全一致。果真是有妇女儿童被骗被拐,而且还有人失去了性命。深究因果,拐卖简直就是杀人!
一时间,庭上气氛凝重。
“被告人王金贵,公诉人刚才宣读的起诉书指控事实与你收到的起诉书副本内容一样吗?”
王金贵看了眼辩护人,见小姑娘对他点头,便如实回答:“一样的……”
审判长让王金贵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向法庭作陈述。
王金贵忽然大喊:“我没有拐卖那女明星!我没有拐卖她!你们有什么证据证明我拐卖她?!”
陆立臻听到这话,按着桌子就想站起来同他对质,坐在他旁边的涂俊余按着他的手,示意他不要冲动。
审判长说:“被告,你极力否认拐走许某,与你之前供认的犯罪事实不符,如果你坚持现在的说辞,系当庭翻供。如不属实,你将失去从轻处罚的权利。”
王金贵神色慌乱地回答:“我没有拐卖她……她想让我死……我有罪,但我还没到要死的地步……”
审判长问道:“公诉人对被告人的翻供,有没有应对的证据?”季昕月点头道:“我想请证人出来作证。”
审判长允许,很快,一个瘸腿的老年男子被带上庭来。审判长核对了他的信息,男人姓何。
季昕月出示了三张照片,系许茹慕的杂志封面照、写真照,她问对方:“认得吗?”
瘸子摇头。
季昕月又出示了一张照片,问他:“这张,认得吗?”对方点头。
陆立臻看清楚后面那张照片,那是他在火车站台拍到的许茹慕绝望地望向窗外的照片,这张被他命名为《车窗外》的图片,为他荣获纪实摄影界最高荣誉—普利策奖的特写摄影奖。
“说说,你在哪里见到的?”季昕月继续提问。
瘸子露出大口黄牙说道:“这女娃本来是要讲给我当媳妇的,后来他们让我加钱,好说歹说,我也同意了,可人倒是跑了!”
“是谁让你加钱的?他在现场吗?你指指看。”季昕月紧接着问道。“他……”瘸子环顾一圈,忽然指向了陆立臻。
在场的人怎么也没料想会有这一出,都不淡定了,陆立臻倒是冷着眼,他想看看眼前的跳梁小丑如何耍把戏。
“他带着女娃娃跑的,钱也不还我。”瘸子想到本该到手的“媳妇”忽然丢了,真是痛心疾首。
“要不是他及时解救了当事人,你收买又实际控制了被拐妇女儿童,是要被判刑的。”审判长严正地告诉何某。
何某不再嬉闹,他认真看着四周,看到被告席上的王金贵,忽然如梦初醒,指着对方大呼:“是他,是他。我记起来了,就是他老婆来我这儿拿钱的!这对王八羔子,拿了钱还反悔,就是不肯把女娃娃交出来。”
面对何某的指认,王金贵惊恐不已。
“张**与王金贵系夫妻关系,现在有人作证,许某案系两人共同作案,本庭对王金贵的翻供不予支持。”审判长正色道。
“辩护律师有什么补充的。”
“我的当事人只存在拐走许某的行为,许某并没有被成功拐卖,我的当事人极力否认的,也是‘拐卖’中‘卖’这一行为。”金陵辩护道。“辩护人需要区别一下既遂与未遂的概念,我的委托人许某已经被
本案被告作为交易对象,以他们与收买人约定金额,做了交易,被告也已经收了钱,整个拐卖过程已经完成,这还不够清晰吗?”涂俊余作为许茹慕的代理律师发言,“我的委托人能够幸运逃脱,这完全得益于第三方的解救,并不是王某和收买人的意志,相反,这还违背了他们的意志。我的委托人在逃跑过程中,客观上需要突破来自王某和收买人等各方的联合阻力和危险,故不能将此定义为拐卖未遂。”
审判长下了结论:“本案并不存在拐卖未遂的情况,本法庭不予以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