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十月怀胎禁忌
病患者怀孕禁忌
肺结核患者不宜怀孕
肺结核是一种常见的传染性疾病。对于准备怀孕和已经怀孕的人来说,是危害极大的疾病。
首先,肺结核是一种慢性消耗性疾病,妊娠会加重患者的负担,会因为营养缺乏而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这对母婴双方都不利。
另外,治疗肺结核的抗结核药物,如链霉素、异烟肼、利福平等,对胎儿都有一定的影响,会产生先天性耳聋或畸形等。肺结核病人在治疗中,还要定期照X光片,妊娠期是不宜多接触x线的。所以,无论是患肺结核期间怀孕了,还是妊娠中患了肺结核,应及早做人工流产终止妊娠。
虽然,因母亲患肺结核而使胎儿也患先天性结核的情况极少发生,但由于孕妇在患肺结核出现发热和中毒症状时,常使正常的怀孕发生流产和早产。如孕妇患的是一种粟粒性肺结核,其结核菌可通过血液进行散播传给胎儿,引起流产或死胎。
所以,患肺结核的妇女应在治愈肺结核后,再考虑妊娠。治愈后女性妊娠期间一定要注意足够的营养,充分的睡眠,规律的生活,清新的环境,在医生的监护下平安度过孕产期。
心脏病患者不宜怀孕
孕妇不但负担着自身的营养供应,还负担着一个新生命的营养供应。此时孕妇的全身血量增加,比妊娠前增加40%~50%,在妊娠22~34周时达到高峰。每分钟心每搏输出量增加20%~30%,在妊娠22~28周达到高峰。妊娠期间随着子宫增大,膈肌升高,心脏移动,增加了心脏负担。分娩时由于子宫收缩,产妇屏气用力,腹压加大及产后子宫迅速收缩,使大量血液进入血液循环,都会增加心脏负担。以上情况在正常健康妇女身上不成问题,但对患心脏病的妇女则非同小可,严重时可将导致产妇死亡。
但并不是所有患心脏病的妇女都不能怀孕,凡具备以下情况的妇女不要怀孕:
①从事一般体力活动明显受限。稍动即感到心慌气短。在安静休息时也心慌气短,睡觉时躺不平,必须垫高枕头或半卧位,肝脏肿大和下肢浮肿。
②有心力衰竭者。
③严重二尖瓣狭窄,经常气短、咯血。
④有风湿性心脏病,如关节肿痛、发热、血沉快等。
⑤心脏明显增大。
⑥同时合并有其他全身性疾病,如肾炎、肺结核等。
肾炎患者不宜怀孕
妇女正常妊娠,血液循环量逐渐增加,到妊娠晚期比未孕前增加30%以上,循环血量增加,肾血流量及肾小球滤过率都明显增加。因而妇女妊娠后肾脏负担加重。如果孕妇过去曾患过肾炎而治疗不彻底,症状未缓解,并伴有高血压和蛋白尿者,妊娠后会因为肾脏负担加重,导致肾小球病变加重,肾脏功能衰竭。慢性肾炎病人在妊娠后半期还容易并发妊娠中毒症,加重对肾脏的损害,影响胎盘功能,使胎儿宫内缺氧,因而婴儿很难成活。
如果孕妇患急性肾炎(多见于妊娠早期的年轻孕妇),尽管恢复较快,其症状一般1周左右可消失,但还是可能造成自然流产和早产。如肾脏病变持续超过2周以上,则应终止妊娠,因为此时胎儿受到的危害最大。
曾患过肾炎,经过治疗已经基本痊愈,如尿化验蛋白微量或偶有“+”、肾功能恢复正常、血压正常者,在医生的指导和监护下可以妊娠。妊娠期应增加卧床时间,注意休息,饮食中要有丰富的蛋白质和维生素,孕期按时检查,以便医生能及时发现妊娠中毒症,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高血压患者不宜怀孕
高血压患者和肾脏疾病患者一样,很容易患妊娠中毒症,而且会成为重症。
对于平时患高血压的患者,要经医生检查高血压的原因,排除由于肾脏病或内分泌疾病引起的高血压。患者最好在血压恢复至19/12千帕以下再怀孕。即使如此,在妊娠期也应密切注意血压。
有些患者平时血压在19/12千帕以下,妊娠后,在妊娠早期及中期血压都正常,但到妊娠7个月后血压却逐渐升高。
有些孕妇是妊娠后才出现高血压,往往出现在怀孕24周以后,表现为头痛、头晕、眼花、看东西模糊、恶心、胸闷、血压在19/12千帕以上。另外一个重要症状是水肿,主要发生在脸、腹壁、外阴和大腿等处。即使经过休息,水肿仍不能消失。化验尿可出现蛋白尿,严重时尿中还会出现红、白细胞和管型,这就是“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此时由于血管**加重,影响子宫血流量,胎盘绒毛缺血使胎盘功能减退,胎儿在子宫内缺氧,发育停滞,导致婴儿体重小于孕龄,严重时可致胎儿死亡。另外,胎盘绒毛缺血严重时会坏死、出血,导致胎盘早期剥离,危及母婴生命。
肝炎患者不宜怀孕
肝脏是人体重要器官之一,它除了参加体内所有物质的代谢过程,还有分泌胆汁、排泄、解毒及合成某些凝血因子等功能。患肝炎后,这些功能都受影响,如再怀孕,由于妊娠期新陈代谢加快,肝脏负担加重,将使肝功能进一步恶化。
早期妊娠时患肝炎,会加重早孕反应,而影响肝内营养物质的补充,使肝炎加重。妊娠晚期如感染了急性病毒性肝炎,而发生急性肝重型肝炎,严重危及孕妇及胎儿的生命。令人担心的是容易引起妊娠中毒症。分娩时容易因凝血因子合成受到影响而出血。
妊娠期患肝炎,在母体急剧衰弱时,应该进行人工流产术或终止妊娠。如病情较轻,在专科医生的指导下,严格执行高蛋白质饮食疗法及卧床休息等,才可以分娩。分娩时最好隔离母婴,以防孩子受传染。
患过肝脏疾病的人,在妊娠前,或在妊娠后要告诉医生,并及时化验血液和尿,接受医生的指导。
糖尿病患者不宜怀孕
糖尿病是一种代谢缺陷性疾病,是由于代谢功能紊乱而造成。自从采用了胰岛素治疗糖尿病以来,糖尿病患者的妊娠率比过去有所增多,糖尿病孕妇的死亡率也很少见了。但是糖尿病孕妇的胎儿死亡率仍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