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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 念(第1页)

纪念

◆文纪良天

车开得越来越远。阿二在越来越远处向我挥手,我也伸出僵硬的手向他挥动。此时我才知道我不仅在向一个童年的伙伴挥手,还在向一段单纯的岁月挥手。

我小的时候有一个伙伴,叫阿二。现在回想,我俩以前还真野。具体的表现是我们俩经常以色狼的姿态去对待(或者说是调戏)邻居福和叔家的比我们大好几岁的女儿。她一哭,我们俩撒、丫子就跑,等她爸爸拿着木棍赶到“作案现场”的时候,早已不见了我和阿二的踪迹。

我和阿二的认识颇为有趣。6岁时,我家从乡村搬到位于小镇南边的粮所。说是在镇上,其实粮所比乡村还偏僻。一天傍晚,我发现小路上蹲着一个与我年龄相仿的男孩儿。颧骨高得直往眉毛冲去,一个光头就像刚炒过菜的锅一样又圆又光滑,长相实在让人不敢恭维。我“欣赏”了他一会儿,他就立起比我高出半个头的身子来,瞪着眼,怒道:“看什么,想干架是不是?”于是,我们俩就扭打在一起。后来发展到拧着对方的衣服摔跤,这场架直打到彼此都精疲力竭为止。望着各自脸上万紫千红却仍然下牙咬上牙的狼狈模样,我和他不约而同地大笑。

“我叫小天。”

“我叫阿二。”

“以后一起玩如何?”

“好啊!”

阿二告诉我他在这里是为了等他在小镇上卖菜的妈妈。真是不打不相识,接着我们就抱怨刚才忘了怎样打对方,很多劲都还没有使到位,否则这场架的结果就不是平手了。我和阿二大有相见恨晚的感慨。

我们也就成了朋友。这里的“朋友”和前面的“伙伴”之前我没有加上什么美好的形容词,是因为我认为小时候这样一份难得的友情,实在不该以任何唯美来加冕,如果那样,无疑是一种亵渎。

从此,我和阿二一起上山下海,捕鱼摸虾,窃蛋偷瓜,还包括前面讲到在光天。化日之下捉弄女娃。两人坏事做尽,可谓丧尽天良了。在那么大的时候,我们以我们单纯圆亮而又懵懂好奇的目光去观察周围的一切,以我们矮小的身躯去找寻属于我们的无忧无虑无拘无束的喜悦。

那时还小,经常被一些所谓江湖上的“名人轶事”感动。于是乎,我和阿二就像英雄一样地结义:两人并肩跪在地上,身前放两碗水,以水代酒,学着大人腔道:“我和阿二(小天)愿就此结为兄弟,虽不能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然后,双手端起身前的那一大碗喝下去足以让我们三天三夜拉肚子的非开水,仰起头,一饮而尽。由于那里偏僻,所以我们俩每次都能喝到纯度很高的非开水。等下次在兴头上的时候便会再结义一次(或者再拉三天三夜的肚子),事实也说明,玩得起劲、结为把兄弟、拉肚子这三者间的次数是成正比的。都结为把兄弟了,因此所做的那些丧尽天良的事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为了我们为兄弟出生入死、两肋插刀的证明了。

尽管日常行为准则如此一致,但我和阿二还是有很多不同之处。在长相上,我顶多算是黑得七零八落,而阿二则当之无愧黑得乱七八糟的;四肢发达的人头脑往往简单,因此,在智商上,我觉得我聪明他笨。这种感觉尤其在我把1+2×3说是7,而他却说9时更为强烈。

阿二总是很后悔那天他等妈妈回家,我也觉得这样太有失男子气概。这事简直成了阿二人生当中的一大污点,他每次都会搔着头皮表示无辜,并随即发誓以后不会再犯此类错误。真是谢天谢地,阿二还不知道我每天早上都要妈妈抱着才肯起床。

在无知且无智的年龄,我和阿二便生活在这样单纯的感情里。

小镇上有一个很大的露天电影院(因为是东澳镇,所以被冠以“东澳影剧院”之名)。每天晚上放映的两部电影很受小镇上人们的欢迎。我和阿二是那里的常客,也就在那里认识了很多英雄人物。我们当然只能看懂动作而无法听懂语言,不过,可以这样区分诸多英雄:打仗的,就是我军聪明绝顶并胜利,敌军愚蠢至极并失败;周星驰会使人笑得涕泪横飞,李连杰打得乾坤颠倒,周润发杀得天翻地覆,刘德华则兼备前面三者并复加一份惊天地、泣鬼神的亲吻缠绵。

父母们是不允许我们晚上出去的。但幸亏我和阿二的暗号灵活。有时我先借口出去大便,然后跑到阿二家外面学猫叫,阿二心领神会地出来小便,两人便会合了。会合后,像一对**的男女一样欣喜地朝电影院狂奔而去……

小孩看电影每人得交1角钱的进场费。我今天付,他明天付。我俩从来都不会各付各的,因为那样显得很没义气。而这两角钱是我们早餐饥肠饿肚的所剩,两人都没进场费的那天,就想些旁门左道的法子。譬如,紧跟在某个大人身后一起进场,暂时认人作父。也不知多少人暂时成了我们的“爸爸”。

两部电影放映完毕后,人们纷纷散场。顿时,夜幕里小镇上的空气像打了呵欠一样,显得昏昏欲睡,只有狗儿们不甘寂寞地汪汪乱叫。但这丝毫没有影响我和阿二的兴致。在回来的路上,我们激烈地讨论:李连杰饰演的黄飞鸿是否可以用他的“佛山无影脚”将白莲教的圣姑圣母踢得更远些;周润发饰演的职业杀手怎么就不懂得勤俭节约,每次都要浪费那么多发子弹去干掉一个人,子弹用光后,落得头也不回地被人追着屁股打;刘德华演的那个年轻人就更让人摸不着边了,一枪毙了大坏蛋之后,他兴奋地当众耍了一会儿绝活,这是可以理解的,不过后来他竟好端端地把自己也给枪毙了,这就怎么也说不过去了。自杀是有的,不是有我军攻克日本鬼子的堡垒时,那日本军官打坐在地,头绑白布,双手握着一把不像是用来切菜的刀,然后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吗?再然后他的表情纠结僵化,头一垂,就此玩儿完。不过,皆大欢喜之后还要自寻短见,这显然是史无前例。阿二表示不解地向我请教,我想了一会儿,对此的回答是:此人兴奋过度导致擦枪走火,纯属意外事故。阿二连连点头。

在浑浊的电影内外,我和阿二便如此单纯地活着。

看了电影,我们第二天上学就可能迟到。

阿二发誓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这就是因为他在语文课本上发现在“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这一行字的下方有一幅解放军的图画。他满心以为想当一名解放军,首先得“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阿二的梦想便是当一名人民解放军。我当时无法理解和我同桌的阿二会有这个梦想,就像我无法知道在我刚知道地球是圆的时候,我就想着以后长大了要去环游世界一样。然而,我也不想知道,这和我只知道自己喜欢吃炒鸡蛋,却不曾认真地想过我为何爱吃炒鸡蛋的道理是一样的。

我们单纯的梦从不考虑梦想的代价。

我们梦想的时候,童年的岁月就像冬天的太阳一样迟缓地升起并安静地降落,跟随着日历的脚步悄悄地翻过。也正像365页的日历一样显得厚重又缺乏耐人寻味的内容。

我和阿二从学前班升到了一年级,接着是二、三、四、五、六年级。以往我总觉得日历一天翻一页太慢,此时我却惊觉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已快足够翻完七本日历了。时间总是喜欢悄无声息地流逝,在我们都曾置身过的回首不及的每个角落。

我们这时候很勤于上学。阿二喜欢的是班上同学们琅琅的读书声,并且有一个是他自己的。阿二还说背着书包走起路来很神气,大有解放军的味道。我则对学校的圆形大操场情有独钟,而且每当背起书包的时候很像是装满盘缠马上要去环游世界一样,并每天都拖阿二来陪我一起环游操场一周。这是为以后的环游世界打下必要的经验基础。

我们就这样在成长中梦想,在梦想中成长。

据说,调皮好动的小孩会长得很快。这个说法在我和阿二的身上得到验证。此时,我和阿二已经很高了。尤其是阿二,不知遗传了他父母的哪些基因,简直比牛还牛。此时,我们13岁。又据说,这是一个起步追逐梦想的年龄。

终于有一天,阿二兴高采烈地跑来对我说,他爸爸知道他想当解放军,于是决定带他去军营参军。明天就启程哈哈哈终于可以当解放军拿枪穿军服打敌人喽。阿二一口气喷出了这些话,上气不接下气地鼓动着颧骨,双眼放出快乐的光芒。我纳闷地琢磨着在上一段我不是才说这是一个起步追逐梦想的年龄吗?怎么我才走几步你小子就到达终点啦?再说这事又没什么近路可抄,不公平,亏我平时积累了那么多的经验基础,竞不及你快,你小子和第几宇宙同速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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