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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第1页)

第十九章

【原文】

孟子曰:“事孰为大?事亲为大;守孰为大?守身为大。不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闻之矣;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未之闻也。孰不为事?事亲,事之本也;孰不为守?守身,守之本也。

“曾子养曾皙〔1〕,必有酒肉;将彻,必请所与;问有余,必曰有。曾皙死,曾元养曾子〔2〕,必有酒肉;将彻,不请所与;问有余,曰亡矣,——将以复进也。此所谓养口体者也。若曾子,则可谓养志也。事亲若曾子者可也。”

【注释】

〔1〕曾皙(xī):名点,曾参(即曾子)的父亲。父子同是孔子的学生。〔2〕曾元:曾参的儿子。

【译文】

孟子说:“事奉,以谁最为重要呢?以事奉父母最为重要;守护,以什么最为重要呢?以守护自身的节操最为重要。不丧失自身的节操又能事奉自己父母的人,我听说过;丧失自身的节操又能事奉自己父母的人,我未曾听说过。谁不做事奉的事呢?可事奉父母却是最根本的。谁不做守护的事呢?而守护自身的节操是守护的根本。

“曾子奉养他父亲曾皙,每餐必定有酒和肉,用完餐请示父亲,余下的酒肉给谁吃;父亲要是问还有没有剩余,一定回答说有。曾皙死后,曾元奉养父亲曾子,每餐饭也还是有酒肉,但用完膳却不请示父亲,余下的酒菜给谁吃,碰到父亲问还有没有剩余,曾元就说没有了,为的是好将剩余的酒菜下餐再次奉呈。这叫做奉养父母的口腹和身体,像曾子那样才可称为奉养父母的意愿亲情,不单是奉养口腹、身体而已。事奉父母像曾子那样,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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