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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学家和蝙蝠的苦恼(第1页)

美学家和蝙蝠的苦恼

古往今来,美学家的苦恼是找不到一个公认的关于美的定义;《伊索寓言》里的蝙蝠的苦恼是无家可归,无法归类。本文要谈一谈明确概念的两种方法:定义与划分。

樊莘生、高若海著《美与审美》这本美学读物告诉我们:有这样一种现象,人们谈论得最多的东西,往往对它知道得很少。美就是这种现象之一。

两千多年来,有多少哲学家、美学家都曾试图作出完满的回答,众说纷纭,结局仍不免莫衷一是。

古希腊的柏拉图试图找到美的本质,当他把“美在恰当”、“美在有用”、“美是有益”、“美是视觉听觉的快感”等一系列流行说法都否定以后,仍然找不到一个简明的定义,他不得不叹息说:“美是难的。”

俄国大文豪托尔斯泰说:“多少博学的思想家写了堆积如山的讨论美的书,‘美是什么’这一问题却至今还没有完全解决,而且每一部新的美学著作中都有一种新的说法。”

美的定义之所以会层出不穷,原因在于下定义的着眼点不同。黑格尔说:“乍看起来,美好像是一个很简单的概念。但不久我们就会发现,美可以有许多方面。这个人抓住的是这一方面,那个人抓住的是那一方面,纵然都是从一个观点去看,究竟哪一方面是主要的,也还是一个引起争论的问题。”

人们谈论得最多的东西,往往对它知道得很少。人们谈论中医,敢说真正知道“中医是什么”的人比知道美的人更少。

据中新社报道,著名《周易》专家、山东大学刘大钧教授为“中医”正名。他说:“中医不是中国医学的简称,而是以《周易》‘中’的概念医疗、平衡人体以恢复健康。将中医理解成中国医学是一大误解。”刘教授认为,“中医”两字的本义,是一个“易”、医结合的概念,是对中医理论最高度最简洁的概括。他还指出这一误解的原因,是由于近人将西方医学称为“西医”,与西医对应,人们由此播下将中国之医简称为“中医”的种子。日本学者还将中医称为“汉医”、“汉方”,并编写了《汉方大全》,更是推波助澜、错上加错。

确定美和中医的本质是给美和中医下定义的关键。形式逻辑无法越俎代庖,没有能力为你找出美和中医的本质,因而仅仅依靠形式逻辑是无法为你下出一个确切的定义来的,但是形式逻辑可以为任何概念包括美和中医提供一个下定义的方法。

定义是明确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明确概念的内涵就是明确事物的本质属性。形式逻辑的定义方法对任何科学都是适用的。

定义的特点是言简意赅,使用精炼的语句揭示出对象的本质。因此,定义的作用是以压缩的形式把对事物的认识加以总结。通过定义,可以把握一个概念或语词的内涵,明确官们的区别,确定各自的适用范围,以使交际顺利进行。例如:

宪法就是国家的根本法。

商品就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

所谓有公民权,在政治方面,就是说有自由和民主的权利。

以上是用得最多的属加种差定义。“宪法”称为被定义项,“国家的根本法”称为定义项,“就是”是定义联项。一个完整的定义由这三部分组成。“法”是属概念,“国家的根本的”这一性质就是种差,种差把宪法与其他法区别开来。

被定义项的外延与定义项的外延相等是定义的一条规则。

古今中外,“人”的定义很多:

人是会走路的动物。

人是会哈哈大笑的动物。

人是没有羽毛的两脚直立的动物(柏拉图)。

人是城邦的动物(亚里士多德)。

人之所以为人者,非特以二足而无毛也,以其有辩也(荀子)。

柏拉图的一个学生跟老师开玩笑,他把一只鸡拔光了毛,说:“这就是柏拉图的‘人’!”这一嘲讽,暴露出柏拉图的定义过宽。类人猿就能二脚直立且没有羽毛。

现代科学已经证明,许多动物都具有一定的思维能力(有辩),但与万物之灵的人仍有天壤之别。

“人”的正确定义应为:人是能制造和使用工具的动物。

1990年第三届亚洲大专辩论会决赛的辩题是:人类和平共处是一个可能实现的理想。

正方认为:和平共处是与战争相对而言的。按照联合国的文件,所谓人类的和平共处是指国家、民族、集团之间不使用武力地平安相处。其被定义项与定义项外延相应相称,非常恰当。

反方却认为:人类的和平共处是与暴力相对而言的。参考美国社会科学大辞典的解释,所谓人类的和平共处,从积极面来说,人类应该放弃用一切暴力的手段来解决彼此的冲突;而从消极面来说,人类应该免除暴力的威胁。

针对反方主张“放弃一切暴力的手段”这一种差使得定义项外延过大的错误,正方讥讽说:“如果两个小孩为了一块糖果而打了一架,这也是对人类和平共处的一种威胁吗?”

什么是新闻?一位美国记者说:“新闻嘛,就是关于离奇的、非同一般的、出乎预料的事情的报道”,他举例说,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

由于很多新而不奇的事情也是报道的内容,因而这个定义太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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