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收了他家五十斤粗粮就想把我打包卖了,好给沈耀祖凑钱娶媳妇。我不愿意,就把我关在猪圈里面扒光了厚棉袄,不给我饭吃,还想把我腿打断,捆起来送过去!”
“我不跑,等着被你们糟蹋吗?”
“嚯!”
人群炸开了锅。
张瘸子父子的名声谁不知道?老子是个老光棍,儿子小时候发烧烧坏了脑子,是远近闻名的傻子。
这哪是娶媳妇过日子,分明是买个会生儿子的牲口!
真要嫁过去,这日子过的甚至还不如老母猪,母猪配种配个一两次就好,嫁给那父子俩,还指不定要配多少次才能生个儿子!
果然有了后妈就有后爹!
一个嘛,不是自己的女儿不心疼。
另一个嘛,虎毒还不食子呢,他倒好,明明是自己的亲女儿,吃干抹净还不够,还得把骨头抽出来吸两口,所有价值搜刮得干干净净。
为了给沈耀祖凑钱,夫妻真是脸都不要了!
众人看刘翠花的眼神顿时变了,连带着看地上昏迷的沈虎,也多了几分鄙夷。
刘翠花被问得一噎,随即梗着脖子喊:“你胡说!那是你不懂事,张瘸子家条件好,是为了让你过好日子!”
“好日子?”
沈青禾低头笑了笑,抬手拢了拢被风吹乱的头发,露出细得像柴禾的手腕。
“就像我在沈家过的‘好日子’一样吗?冬天全家的衣服都是我洗,手上的冻疮烂了又好,好了又烂!沈耀祖顿顿吃白面馒头,我喝麦麸粥都只能喝稀的,饿到只能去挖树根、野菜充饥,这样的好日子,谁要过谁去过!”
她声音轻轻的,带着点虚弱,却比任何控诉都有力。
村里谁没见过沈青禾那副营养不良的样子?冬天天不亮就看见她在河边砸冰洗衣服,手上的冻疮肿得像馒头,此刻被她这么一说,众人看向刘翠花的眼神更冷了。
“你少转移话题!”刘翠花见势不妙,赶紧扯回正题,“你偷猪是真的!耀祖被猪踩伤也是真的!你身上的血,就是偷猪时沾的猪血!”
沈青禾低头看了眼自己身上的血迹,轻轻咳嗽了两声,身子晃了晃,像是随时会倒下。
“我偷猪?就我这身子骨,能按住一头猪?还能把它拖走?有人信吗?”
她目光扫过众人,明明没说什么,却让大家下意识摇头,更有几个小青年气愤地挥舞拳头,蹦高地大喊。
“不信!这恶毒婆娘胡说八道,把我们当傻子哄呢,我们不信!”
是啊,沈青禾瘦得一阵风就能吹倒,哪有那么大力气杀猪拖猪?
“至于沈耀祖。”沈青禾顿了顿,声音里多了几分无奈,“分明是他自己嘴馋,想去猪圈割猪尾巴偷吃,猪被惊到了才踩伤的。你们完全可以去验伤,看看他**的伤是猪踩的,还是人伤的。”
这话合情合理,沈耀祖那馋嘴的性子村里人都知道,为了口吃的没少干蠢事,前不久还偷大队的红薯呢。
不对,等等,沈耀祖哪里受伤了?**?那岂不是……
那玩意儿坏了还想娶媳妇,子孙根断了还想传宗接代。
众人挤眉弄眼,打定主意等结束一定要去沈家探病,看看沈耀祖的伤口。
嗯,他们是出于邻里的关心,对,就是这样,是好心,才不是什么看热闹不嫌事大。
“还有这血。”
沈青禾抬手抹了下脸上的血痕,指尖立刻沾了点暗红。
“这不是猪血,是人血,是我救这位陆同志时沾上的。他从山上摔下来,腿摔断了,流了好多血,我要是晚救一会儿,他可能就没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