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有关宗法之议论
丧服小记曰:「别子为祖(别子者,谓诸侯适子之弟,别子正适也。为祖者,别与后世为始祖也)。继别为大宗(谓别子之适长子,继别子与族人为百世不迁之宗也)。继祢者为小宗(谓别子之次子,以其长子继己为小宗,而其同父兄弟宗之也)。有百世不迁之宗。有五世则迁之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