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章番外3,炽夏的爱情2
五月十日。
明炽夏接到邀请,去参加一个高端珠宝晚宴。
作为品牌代言人,她需要佩戴价值数千万的珠宝,在商圈名流面前展示。
灯光璀璨,衣香鬓影,可她的心却像浸在冷水里。
她知道,自己不过是这场浮华盛宴里一件精致的摆设。
作为明家长女,她自幼清楚自家的情况:比下有余,比上不足。
父亲是公职人员,继母是医生,姥姥名下有些产业,给母亲分了股份。她继承了母亲那份,生活确实比普通人优渥。
但比起真正的豪门,还是差得太远。
比如骆家——港城那边的望族,虽然骆昀小时候在京圈长大。
大学时她就清楚地感受到了那种天与地的分别。
所以她才动了进军娱乐圈的念头。
而她那些好哥们给了她底气,一路帮衬着她在这个圈子里高歌猛进。
特别是陆野。
这个出身超级豪门的发小,在她身上砸下了惊人的资源。
所有人都觉得陆野看上她了——毕竟她长得确实漂亮。
有一回,她借着酒劲问过他:“陆野,你这么捧我,不会是对我有什么企图吧?”
陆野的回答是:“嗯,我的企图可大了,我想拿你赚大钱!信不信,你能帮我赚到第一个3亿。”
后来,他和人对赌成功,她真的帮他赚到了大钱。
所以,她知道,陆野对她的投资,只是为了赚钱。
而她借着陆野疯狂捞钱的欲望,终于在娱乐圈站稳脚跟。
可惜的是,这些年她赚的钱,一大半被自己喜欢的人败光了。
最后竟落得一个人财两空。
……
“明小姐,听说你们这个珠宝系列,还有一套‘天之斓’,我刚刚看到锁在透明保险柜里头,价值1亿五千万。很漂亮,你去帮我取来,我马上要结婚了……公婆说了,让我挑一套珠宝作为聘礼。我觉得这一套很合适……”
说话的人是简兰。
是明炽夏最最厌恶的人。
就是这个人,和她最爱的男人——骆昀订婚了,如今已大腹便便。
不巧的是,她今天是贵宾,巧笑倩兮的模样,看着很有福气。
但知道内情的人都明白,这个女人之所以指名道姓要让明炽夏去取今日的压轴珠宝,就是为了羞辱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