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四章:跟我走罢
短短一日功夫,他们就在府城买好了一座大宅子。
出府衙时,沈颜再与胡婆商议,让她帮忙寻几个粗使婆子来。
胡婆问道,“不知姑娘要得是什么样的,签卖身契、还是长工契。”
“之前不知姑娘与知府大人相识,在宅院上提了价。但我们做这行的,都是为了混口饭吃,并不强买强卖。”
沈颜知晓她这是为宅子之事找台阶。
当下挥挥手,“您无需多言,我都省得的。”
如此,胡婆松了口气,知无不言解说道:
“签长工契,则是按照年份签,一般而言都是十年起签。若是主家用的舒服,到时也可继续干着。万一不合适,也可由主家提前解除契约。”
“签卖身契,则是直接出银子买人。我既是牙婆,这些买卖也自是做的。无论姑娘你要什么人,给我一日时间,势必给你物色着。”
“签了卖身契的,日后就是主家人,就算死了,也得隶属主家,这便是传说的——家奴。”
“关于家奴,无论是性命、还是去留,都皆由主家做主。”
说白了,就好似阿猫阿狗。
只要主家买了,就算死了,也不过是死了只猫猫狗狗似的。
奴隶的地位实在太低。
“当然了,还有短工契。”胡婆补充道,“短工则是签定个一两年的。但我觉着,姑娘买了这个大宅子,短工定是用着不趁手的。”
沈颜认真想了想,“我眼下想要两个守门的男子,两个粗使婆子,负责做饭与洒扫。不知您是建议我签长工还是买奴仆?”
“那自然买奴仆了。”胡婆道,“粗使婆子便宜得很,都是些上了年纪的妇道人家,也就值个七八两银子。”
“这种婆子,大多都是些被夫家卖掉的,你将她们卖身契捏在手里,是生是死都得看你心情。”
“签长工,她们终究还会生些什么野心思出来。依我看啊,都买奴仆好,奴仆省事儿,他们不听话,再买了就是。”
作为一个现代人,听她将人口买卖说得甚是轻松,沈颜多少有些叹息。
但她所言不错。
是以,她最终决定买奴仆。
今日天色不早,此事便得交由明日再办。
胡婆问了她们现如今的住址后,便回了家。
回到客栈时,沈老三还在今日的事件中未走出来。
他啧啧叹声,“之前在村里,未见过什么大世面。最远的地方也就去得南县城里,如今来了府城不过一日,便让我开了眼。”
沈颜‘安慰’他,“现在我们所看见的,不过是世界当中的冰山一角,等有朝一日爬得更高,所看到的犄角旮旯也就更多了。”
之前未曾看见世界的另一面,是因他们一直就生活在最底层,生活在角落里。
沈老三的开眼,并非是今日买宅子的开眼。
而是听胡婆家常便饭的说着买卖人口之事时,就一直心事重重。
沈颜作为现代人难以接受,他生活在山村里,亦是有些难以接受。
但在这个封建制度的社会里,尊卑等级是划分得十分严重的。
*
翌日早间,胡婆便来了。
她耐心等着三人吃完早饭后,这才带他们去了市场。
边走边说,“我手里有三四十号人哩,你们想要啥样的都有,一会瞧上哪个便买哪个。”
买卖人口之事,自然是在西市办的。
胡婆在西市有个铺面,这些人收过来之后,便一直关在铺子里的地窖或者后院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