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6章“软禁”在家
但就这样两个人每做一次案就会享受一段时间。
他们两个人这短时间的花销。
包括霍英华每次去医院偷偷做化疗的钱都是通过作案得来的。
最开始的一次是霍英华动的手杀的人。
接下来基本上就是两个人轮流。
除了第三次和最后一次。
第三次杀人是刘芳交的“投名状”。
最后一次则是强迫林木兰杀人那次。
…………
听到这儿后张行成开口问到:
“那法院那边什么情况?有没有什么消息?这个案子他们怎么判?”
张行成还是挺关心这个案子最后会怎么判。
毕竟和以外不一样。
这个案子里面有个林木兰。
她是作为一个受害人,也是一个“杀人凶手”的特殊性存在的。
到底法院最后会怎么判这个案子张行成倒是还真的他挺好奇的。
听到张行成的提问后萧乙开口告诉了张行成。
法院那边的人在移交案子的时候透露了一点消息。
这个林木兰虽然是被逼迫着杀人的,但毕竟参与了杀人,动了手。
所以法律责任是一定要负的。
但是鉴于最重要的一点。
这个林木兰本身就是这起案件的受害者。
再加上她火速报案,而且帮助警察破案。
所以法院那边应该判的不重。
应该最多就是几年的刑期,而且还有缓刑期。
听到这儿后张行成点了点头。
这个法院对林木兰的判罚挺公平合理的。
既维护了法律的公正性,也没失了案子的特殊情况特殊对待。
接着张行成又问了刘芳和赵东强两个还活着的凶手的判罚情况。
萧乙那边也一一告诉了张行成。
刘芳和赵东强直接被判处死刑应该是没跑了。
而且再加上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因为两个人罪大恶极,作案手段极其残忍。
而且还有吃食人肉这种变态的行为。
…………
听萧乙说完后张行成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