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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卷墓志六首(第1页)

第二十八卷墓志六首

江宁府句容县令赠尚书

兵部员外郎王公代恕墓志铭①

王氏世家开封陈留之通许镇,咸平中,分通许为咸平县,故王氏今为开封咸平人。

公讳某,字某。曾祖讳丕,祖讳祚,父讳锐,世以资雄里中,不乐仕宦而好施,其有以赒人之急。及公而资益衰,乃叹曰:“吾闻施于为政,其利可以局天下,资安足道哉!”乃慨然以孔氏《尚书》举于有司,累不中;因就他选,曰:“可以为政,何择焉。”初任莱州莱阳主簿,会令坐事解去,公署令事,告其民曰:“令欲为法简而利民博者当何为?去其甚恶可也。”乃缚故吏唐权,条其宿恶上于州,杖其脊而遣之②。县之奸豪,皆敛色屏气,指权相戒不可犯公法。公曰:“使我为令期年,不独善人不惧恶人,可使恶人为善也。”已而河决东平,公部县丁夫数千,召权署队长,权喜曰:“公许我自新矣。”卒以丁夫治河为诸县最。历婺州兰溪尉、陈州项城主簿,会岁旱蝗,州守风吏按田者言旱不为灾,公与守争至三四,民得复,乃已。改颍州司法参军,州民药氏为盗,会赦,出入里闾,操弓矢,为民害。有朱氏者,募客二人谋杀之,法当死。公曰:“为法所以辅善而禁恶也,今杀良民为恶盗报仇,岂法意邪?”乃状列之,朱氏得减死。改华州司法,迁苏州之吴江、江宁之句容二县令,遂老于京师。以某年某月某日卒于家,享年六十有九。

公好学善书,喜宾客,务赒人缓急。而为性宽静沈默③,左右丞史有不如意,未尝笞责,诸子问之,则曰:“刑法岂为喜怒设邪?”

公初娶赵氏,永安郡太君;后娶李氏,陈留郡太君。子男十人,二早卒。女二人,一卒于家,一适朱氏。庆历四年九月庚申,葬于开封尉氏蒋成乡柏子原之新茔。于其葬也,长子拱璧,右侍禁;次拱之,左班殿直;次拱德,卫州获嘉县令;次拱安,右班殿直;次拱己,守将作监主簿;次拱式,尉氏县尉;次拱辰,右谏议大夫、权御史中丞;次拱著,歙州司户参军、以中丞之贵累赠尚书兵部员外郎,将葬,中丞君泣而语其伯仲曰:“吾家通许,世有阴德于人而无兴者,至吾先君不有于其躬而以贻后世。小子不佞,幸得备员御史府,进退大夫之后。小子何有焉?然惧乎后世徒见王氏之兴,而不知吾世积渐之所以来者若此,其可无铭?”乃来求铭。铭曰:

公世以资,施德于人。至公资衰,乃施于官。有子之一,足大公门。矧公多子,多子多孙。惟彼世德,如流有源。其来者远,愈积益蕃。铭昭其昧,以永厥存。

①周本、丛刊本注云“庆历四年”作,载《居士集》卷二十七。

②“遣”,周本、宋刊本、丛刊本作“还”。

③“宽静沈默”句下考异校:“苏本有‘及于吏事,敢于所为,不屈其守’。”

永州军事判官郑君墓志铭①

郑君讳平,字某,衡州衡阳人也。少倜傥,有大志。举进士,中天禧三年甲科,为郴州军事推官、监潭州茶场。坐茶恶免官。久之,试秘书省校书郎,知连州阳山县,为道州军事推官。丁母忧,服除,调永州军事判官、监衡州茭源银冶。以疾去官。庆历三年七月某日卒于家,享年五十有一。以某年某月某日,葬于某所。曾祖讳某,永州祁阳令。祖讳某,江宁府建宁县令。父讳某,道州军事判官。君娶孙氏,赠尚书工部侍郎冕之女。子男六人:绹、总、纪、经、维、绶,绹早卒,总举进士出身,亦早卒。孙七人,皆幼。

君世仕不显,少孤而贫。母夫人某氏,贤母也,教其三子以学,皆有立。君与其兄本、弟革,皆举进士及第。

君初监茶场,茶实不恶,上官挟他事以罪中之。君不自辩,竭其资以偿,解官而去,无愠色。及为阳山,有善政,民甚爱之。其既以疾废,慨然叹曰:“吾少力学,而不幸废以疾,吾终不用于时矣,安事空言哉?”即取其平生所为文稿,悉焚之。

呜呼!君之志可哀也已。自三代《诗》、《书》已来,立言之士多矣,其始无不欲其言之传也,而散亡摩灭、泯然不复见于后世者,何可胜数!或暂见而终没,或其言虽传而其人不为世所贵者有矣,惟君子有诸躬而不可掩者,不待自言而传也。君之不欲见于空言,其可谓善虑于无穷者矣,其志岂不远哉!虽然,君之志既不自见于言,而宜有为之著者,铭所以彰善而著无穷也,乃为之铭曰:

夫惟自信者不疑,知命者不惑。故能得失不累其心,喜愠不见其色。呜呼郑君!学几于此,斯可谓之君子。

①周本、丛刊本注云“庆历四年”作,载《居士集》卷三十五。

大理寺丞狄君墓志铭①

距长沙县西三十里新阳乡梅溪村,有墓曰狄君之墓者,乃予所记谷城孔子庙碑所谓狄君栗者也。始君居谷城,有善政,尝已见于予文。及其亡也,其子遵谊泣而请曰:“愿卒其详而铭之,以终先君死生之赐。”呜呼!予哀狄君者,其寿止于五十有六,其官止于一卿丞。盖其生也,以不知于世而止于是,若其殁而又无传,则后世遂将泯没,而为善者何以劝焉?此予之所欲铭也。

君字仲庄,世为长沙人。幼孤,事母,乡里称其孝。好学自立②,年四十,始用其兄棐荫,补英州真阳主簿。再调安州应城尉,能使其县终君之去无一人为盗。荐者称其材任治民,乃迁谷城令。汉旁之民,惟邓、谷为富县,尚书铨吏常邀厚赂以售贪令,故省中私语以一二数之③,惜为奇货,而二邑之民未尝得廉吏,其豪猾习以赇贿污令而为自恣。至君一切以法绳之④,奸民、大吏不便君之政者,往往诉于其上,虽按覆,率不能夺君所为。其州所下文符,有不如理,必辄封还。州吏亦切齿,求君过失不可得,君益不为之屈。其后民有讼田而君误断者,诉之,君坐被劾。已而县籍强壮为兵,有告讼田之民隐丁以规避者,君笑曰:“是尝诉我者,彼冤民能自伸,此令之所欲也⑤,吾岂挟此而报以罪邪?”因置之不问,县民繇是知君为爱我。是岁,西北初用兵,州县既大籍强壮,而讹言相惊⑥,云当驱以备边。县民敷万聚邑中,会秋,大雨霖,米踊贵绝粒。君发常平粟赈之,有司劾君擅发仓廪。君即具伏,事闻,朝廷亦原之,又为其民正其税籍之失,而使得岁免破产之患。逾年,政大洽⑦,乃修孔子庙,作礼器,与其邑人春秋释奠而兴于学。时予为乾德令,尝至其县,与其民言,皆曰:“五邑不幸,有生而未识廉吏者,而长老之民所记才一人,而继之者今君也。”问其一人者,曰张及也。推及之岁至于君,盖三十余年,是谓一世矣。呜呼!使民更一世而始得一良令,吏其可不慎择乎?君其可不惜其殁乎?其政之善者可遗而不绿乎?

君用谷城之绩,迁大理寺丞、知新州,至则丁母夫人郑氏忧。服除,赴京师,道病,卒于宿州,实庆历五年七月二十四日也。曾祖讳崇谦,连州桂阳令。祖讳文蔚,全州清湘令。父讳杞,不仕。君娶荣阳郑氏,生子男二人,遵谊、遵微,皆举进士⑧。女四人,长适进士胡纯臣,其三尚幼。其铭曰⑨:强而仕,古之道。终中寿,不为天。善在人,宜有后。铭于石,著不朽。

①周本、丛刊本注云“庆历五年”作。

②“好”,周本、丛刊本校:“一作‘力’。”

③“私语”下周本、丛刊本校:“一有‘邓谷’二字。”

④“至君”,考异校:“苏本作‘君至’。”

⑤“此令”下周本、丛刊本校:“一有‘养民’。”

⑥“惊”,周本、丛刊本校:“一作‘警’。”

⑦“洽”,考异校:“苏本作‘治’。”

⑧“皆举进士”,周本、丛刊本校:“一无四字。”

⑨“其”,周本、丛刊本校:“一无‘其’字。”

陇城县令赠太常博士吕君墓志铭①

君讳士元②,字佐尧,江宁人也。咸平二年举明经,为潭州醴陵尉,庐州司理参军,宁州彭原、广州四会县令,又为湖州司理、泗州录事参军,吉州太和、秦州陇城县令,以疾卒于官,享年六十有五。娶阎氏,生子四人:曰渊、曰溱、曰淙、曰淇。阎氏年七十三,后君十五年以卒。子淙,后其母三月卒。以庆历八年十二月二十日,以阎氏之丧合葬于扬州江都县东兴乡马坊村先茔之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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