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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等衣服做好再走(第2页)

认字不费工夫,但想把字写好,最少也要几年的光景。

她的一手字,写得像几岁的孩童,根本拿不出手。

“可会研墨?”

春莺心头一喜,他问这话,便是答应了。

“会的。”

当初她在书房里,做的最多的,就是研墨。

不等他再说,她便在砚台中加入少量清水,拿起墨条,缓缓研墨。

萧君珩看着她的目光多了几分思量。

会认字,但写不好,研墨的动作倒是很熟练。

不像是千金小姐,倒像个大户人家的丫鬟。

她的丈夫,又是什么身份?

还有那些银票,究竟从何而来?

“好了。”

娇美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沉思,不禁暗笑自己庸人自扰。

都要离开了,还揣测这些做什么。

萧君珩提笔蘸墨,笔走龙蛇,写了张“厚德载物”,又写了张“室雅人和”。

“你且先练这两幅。”

萧君珩搁下笔,抬头望着立在身侧的她。

心头莫名涌起一种熟悉的感觉,似乎从前某个时候,他也在桌前写字,她在一旁,红袖添香。

指腹揉了揉额头,他微敛着眉暗想,这爱胡思乱想的症状,会不会是撞了脑子的后遗症。

等他的墨宝干了,春莺小心翼翼地收起来,就像在收集什么宝贝。

雨下了一天,到了傍晚终于停了。

院子里积了不少水,春莺打开门,把水往外扫。

她正干着活,就看见徐大勇从她家门前路过。

“我来帮你。”

徐大勇拿过扫帚,就进了她家院子。

一进门,他就被吓了一跳。

“这是怎么了?”

春莺苦笑一声:“雨太大,把屋子冲塌了。”

他赶忙问:“那个人没事吧?”

“没事。”春莺小声说,“他暂时住在我屋里。”

“什么?”徐大勇的声调扬起来,又猛然压低,“孤男寡女的,这不大合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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