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字不费工夫,但想把字写好,最少也要几年的光景。
她的一手字,写得像几岁的孩童,根本拿不出手。
“可会研墨?”
春莺心头一喜,他问这话,便是答应了。
“会的。”
当初她在书房里,做的最多的,就是研墨。
不等他再说,她便在砚台中加入少量清水,拿起墨条,缓缓研墨。
萧君珩看着她的目光多了几分思量。
会认字,但写不好,研墨的动作倒是很熟练。
不像是千金小姐,倒像个大户人家的丫鬟。
她的丈夫,又是什么身份?
还有那些银票,究竟从何而来?
“好了。”
娇美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沉思,不禁暗笑自己庸人自扰。
都要离开了,还揣测这些做什么。
萧君珩提笔蘸墨,笔走龙蛇,写了张“厚德载物”,又写了张“室雅人和”。
“你且先练这两幅。”
萧君珩搁下笔,抬头望着立在身侧的她。
心头莫名涌起一种熟悉的感觉,似乎从前某个时候,他也在桌前写字,她在一旁,红袖添香。
指腹揉了揉额头,他微敛着眉暗想,这爱胡思乱想的症状,会不会是撞了脑子的后遗症。
等他的墨宝干了,春莺小心翼翼地收起来,就像在收集什么宝贝。
雨下了一天,到了傍晚终于停了。
院子里积了不少水,春莺打开门,把水往外扫。
她正干着活,就看见徐大勇从她家门前路过。
“我来帮你。”
徐大勇拿过扫帚,就进了她家院子。
一进门,他就被吓了一跳。
“这是怎么了?”
春莺苦笑一声:“雨太大,把屋子冲塌了。”
他赶忙问:“那个人没事吧?”
“没事。”春莺小声说,“他暂时住在我屋里。”
“什么?”徐大勇的声调扬起来,又猛然压低,“孤男寡女的,这不大合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