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名者
我没有想到我有这么多的同名者。
过去,我在家乡安徽的时候,几乎从没遇见过同名者,甚至在媒体上也极少见到。更没有发现,有谁用我这个名字发表诗文的。这让我多少有种“独得之秘”似的窃喜,对自己的名字也似乎更加“欣赏”了。
其实,我的名字是极普通的名字,是极普通的两个字,何况我们这个李姓,是全国数一数二的大姓,取名字的重复率是极高的。而一开始未发现,不过是因为那时资讯还不够发达,使得我多少有一种侥幸。这种侥幸来北京后尤其是到了新世纪逐渐被打破,我终于发现我的名字重复率是太高了,而且就在我供职的单位,竟有好几个部门有人与我同名。
最初,我好像听说本单位某大报有个女编辑跟我同名同姓,一字不差,我还略略感到惊讶。我的名字一看就是“雄性”的,怎么也有女士会取?但转念一想,我的名字里不带花不带草,也不见女字旁,女士为什么就不能用呢?这样在心理上也就渐渐接受了。我不记得我是在得到了这位同名女性的联系方式后,给她打过一个电话,抑或因为什么而偶然接到她打来的电话,说起我俩同名,她似乎也未见有格外的惊讶,只是说有机会见见面。但后来我们一直没有见到过,因为我们单位实在有点大,且并不都在一处办公。现在仿佛已没有这位女士的消息,我怀疑她是调离了。
我并未享受多久这份“唯一”用名权,我们单位的某个部门又有一位与我同名者入职。这是一位年轻帅气的小伙儿,中等身材,浓眉大眼、五官端正,戴着一副金丝边眼镜,更显得文雅、睿智。他在本单位的研究机构工作,理论文章出色当行,很受领导和同事的认可。我们很快就认识了,因为在同一幢大楼办公,经常会在电梯里遇见。
他为人谦逊,总是称我为老师,一开始他的神情仿佛学生盗用了老师的什么东西,总有一种淡淡的歉意。这是他厚道的地方,名字乃天下之公器,谁都可以取,何况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取名“撞衫”是再正常不过,不必有雷同的别扭。日久,我们接触便显得很自然了。有时,快递小哥把他的快递送给了我,我第一时间拿到楼上交给了他。有时,大家和众同事都乘一部电梯,别人也提及我们同名,他仍是那么谦虚,说:“我近来又从李老师那儿掠美了。”
我知道,因为我在本单位的内部刊物上发表了一系列诗歌作品,其他部门的同事偶有当成他的,甚至当面问到他。
其间,我每在单位的理论刊物见到他的文章,看到那熟悉的署名,也有刹那间的恍惚,随即又感到有几分亲近。
正当我与这位同名者正产生兄弟般的亲切感时,单位里又“爆”出一个消息:某某部门也有一位女同名者降临。这真是“天下掉下个李妹妹”,不禁让人对这位女士有几分猜想。但很快,我们便和众同事一起,在办公大楼的电梯里碰面了。这是一个漂亮的川妹子,身材也是不高不矮、不胖不瘦,肤色白皙,双目灵动,一看也是一个机灵聪慧的女子,很容易博得众人的喜欢。她见到我这个同名者,蒙她看得起“职场”前辈,竟是那么亲切和尊敬,甚至有几分像小妹妹见到本家兄长一般欢喜。我多么希望是她的兄长或是同乡,可哪有那样的荣幸啊!她的家乡在四川泸州,出名酒的地方,从此见她,我眼前总有一泓清粼粼的甘洌的泉水穿过翠绿的山谷、密林,轻盈盈、亮闪闪奔涌到大地上的感觉,真可谓赏心悦目。
多好,有这样的两名同名者。我们不但没有彼此的嫌弃、忌讳、嫉恨,甚至连隔阂、淡漠都没有,我们有的只是亲如兄弟姊妹,亲如一家。因为我们都是普通的树、普通的花,我们拥有同一名称,各自在阳光下生长,绽放,得到自己应得的那一份雨露,也吐露自己应有的芳香。我不但不以有人与我同名而懊恼,而是更觉“吾道不孤”。
其实,在生活中遇见他们之前,我有几次已经在历史的烟云和文学典籍里与我的同名者打过照面,或隐约望见过他们的背影。《水浒传》第十二回写杨志因卖刀杀了泼皮牛二被打入死牢,充军北京大名府,却投在了梁中书门下,得到重用。为让众人都能接受,梁中书特意安排了一场比武。那天一早一干官员、武将齐集东郭门教场。其中“正将台上立着两个都监:一个唤做李天王李成,一个唤做闻大刀闻达。二人皆有万夫不当之勇,统领着许多军马,一齐都来朝着梁中书呼三声喏”。这里的李成可能还是一个虚构的人物,他由作者施耐庵赋予其名。但我在历史学家邓广铭所著《岳飞传》中也读到岳飞与叛将军李成的大战,可惜我手头已找不见这本《岳飞传》,不能摘录有关文字,但可以肯定这里的李成是实有其人,他应该就是《三朝北盟会编》中提到的那个叛将:建炎二年八月二十九日辛巳,李成劫掠宿州。先是,朝廷命李成充京东河北路大捉杀使。成领兵而南也,秋毫无犯于民。将及宿州,乃怀反侧,有攘取宿州之意。分军为二,一侵泗州,别将主之;一侵宿州,成自主之,皆约八月晦日。至是东行,成入宿州,乃曰:“备奉圣旨,屯驻于宿州。”故人皆不疑,市井买卖如旧。军入未及半日,即有登城者。俄顷,弓矢乱发,纵来肆剽掠,尽取强壮为军,并驱虏其老幼。
这样的行径已与寇盗无异,为人所不齿。该书还记载,这个李成曾受朝廷招安,但不久“复反”,终于沦为“贼”。
《会编》引《岳侯传》:时贼首李成自呼李天王,并马进、商元等,共提兵二十万,占据淮西、淮南数州屯驻,往来劫掠。大约《水浒传》中的李天王就是从这里来的。
历史上还有一个“实有其人”的李成,似乎也不太叫人喜欢。他虽是一介农夫,却与中国文化史上的一个大事件联系在一起,那就是由他“发现”了甲骨文。据说这个李成是河南安阳小屯村的一名剃头匠,因身上生疮而又无钱医治,只能去河边捡拾人称“龙骨”的东西,研成粉末涂敷疮口,没想到还真有“奇效”。于是他大量搜集“龙骨”,卖给药店。此事终于被痴迷于金石研究的国子监祭酒王懿荣得知,此后,甲骨及其上面的文字才为世人所知晓……当然,这个李成毁坏了许多甲骨实出于无知,也不能深怪。
真正赢得世人崇仰,让我也引为“自豪”的同名者,当然是五代时的著名画家李成。史料记载:李成,字咸熙,其先唐之宗室,五季艰难之际,流寓于四方,避地北海,遂为营丘人。父、祖以儒学吏事闻于时,家世中衰,至成犹能以儒道自业。善属文,气调不凡,而磊落有大志。因才命不偶,遂放意于诗酒之间。又寓兴于画,精妙初非求善,唯以自娱于其间耳。故所画山林薮泽,平远险易,萦带曲折,飞流危栈,断桥绝涧,水石风雨、晦明、烟云、雪雾之状,一皆吐其胸中而写之笔下。如孟郊之鸣于诗,张颠之狂于草,无适而非此也,笔力因是大进。于时凡称山水者,必以成为古今第一,至不名而曰李营丘焉。然虽画家素喜讥评,号为善褒贬者,无不敛以推之……
这真是难得,我也观赏过他的几幅画,虽然我是门外汉,无从置评,但印象是深刻的,他无疑是中国山水画史上一名善于创新的巨擘。对这样一位对中国艺术有贡献者,确实应当崇仰和纪念。其实,除了他的艺术成就,他为人也有风骨,不慕虚荣,不以“一技之长”趋炎附势,对于当今流俗辈一技方成即以之捞金的做法,不啻一剂清醒剂。多年前读报,我读到一短文《骨头》,寥寥两三百字,列举了中外艺术家、科学家不受名利羁绊的故事,开头即:“北宋大画家李成,性旷**,好吟诗,有豪门知其妙手高超,修书来召。李成回了一函:‘吾儒者,粗知去就,**山水,弄笔自适耳,岂能奔走豪士之门,与工技同处哉。’”这真足以令多少今人汗颜。
有这样的同名者,多么叫人心气豪壮!